2020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八项举措)
导语 国家电网出台八项举措,坚决贯彻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8项举措详情如下。
国家电网出台八项举措,坚决贯彻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
八项举措:
1、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
2、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
3、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
4、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5、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6、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7、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
8、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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