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节门头沟烟花爆竹禁放区地图
导语 2020春节门头沟烟花爆竹禁放区地图:为使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环保的新春佳节,区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城子办事处、大峪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等七个镇、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门头沟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为使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环保的新春佳节,区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军庄镇、龙泉镇、永定镇、潭柘寺镇、城子办事处、大峪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等七个镇、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提出了“禁放区域禁得住,燃放区域保安全,社会面平稳有序,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
除上述禁放区域外,以下十六类禁放点及其周边安全范围内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0米;
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周边10米;
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60米;
4.输、变电设施周边30米;
5.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周边10米;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
7.重要军事设施周边10米;
8.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周边10米;
9.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周边10米;
10.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的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1.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周边10米;
12.建筑工地周边30米;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禁放范围为其本身;
13.外墙设有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14.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禁放区域为其本身;
15.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周边60米;
16.市和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门头沟区烟花爆竹可燃放区域
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大台办事处等非禁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 公斤的烟花爆竹;
(六)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七)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模糊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八)不要在禁放地点和零售网点燃放烟花爆竹;
(九)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不影响他人休息,尊重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的平安祥和;
(十)当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门头沟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大家可以按规定在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如遇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欢迎大家积极监督举报而且是有偿举报哦~
积极监督举报
2006年北京市发布了在我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凡举报下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经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查证属实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生产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二)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或者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按照查实的采购、销售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三)未经许可储存或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储存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四)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的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运输烟花爆竹的,违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资质管理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运输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2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五)举报电话:69842064或拨打属地派出所电话。
2020春节北京烟花爆竹销售时间:2020年1月19日持续至1月29日,共计11天。
2020春节北京烟花禁放规定: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将继续实行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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