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公司未供热退费额怎么计算?
导语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回复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退费额与日平均热费和未供热天数有关。
北京供暖公司未供热退费额怎么计算?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供热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暖用户供热的 是否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
按照《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供热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暖用户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向采暖用户支付与退费额等额的违约金。
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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