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养老服务津贴申领范围是什么?

导语 北京房山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20日前发放当月补贴津贴。

  ➤具体补贴对象、使用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补贴。

  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居家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对帐户不清零、不指定在指定地域限制性消费、不支持长期用于购买生活护理必需品等商品性消费支出。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给本市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作为政策整合后区分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高龄津贴。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推荐阅读:

  >>北京养老服务补贴如何申请?

  >>北京老年人津贴补贴什么时候到账?

  >>北京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困难老年人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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