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服务补贴如何申请?

导语 北京符合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由本人或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市民政局官网等填报申请,具体流程详见正文。

  ➤北京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自愿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

  现场申请: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出申请。或在社区(村)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可以用已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民政一卡通”、“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卡、“北京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中的一个作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的账户。

  注:在2019年10月25日前尚未提出申请的,由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老年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通知,确认回复后,综合管理平台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至老年人持有的银行账户。

  审核

  各街道(乡镇)受理窗口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接受申请,或现场确认申请材料后将信息归集至综合管理平台的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管理系统;原则上于接收当日转街道(乡镇)负责民政业务的科室,由其进行初审后从系统转报区民政局。每月20日前,各街道(乡镇)将有异议的人员数据汇总报送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于每月25日前作出审定意见。审定不合格的,提出意见并通过街道(乡镇)受理申请窗口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救济途径及时限,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归档、妥善保存;审定合格的,报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

  自实施之日起,因申请人自身或其他原因,延误申请超过半年的,从符合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延误申请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按规定提交申请后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予以计发。

  发放标准

  ●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以上两项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复核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复核采取区民政局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复核,至少每季度一次;或者由个人自主申报复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养老补贴】可获取北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老年人能力评估/余额查询)入口、怎么领/怎么算、各区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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