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北京石景山区招聘教职人员报名时间入口

导语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教职人员29人,报名将于7月6日开始。详细信息一起来看。

  招聘程序

  1. 报名

  ①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9:00至2022年7月7日17:00。

  ②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③ 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2022年7月7日17:00至2022年7月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 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于7月11日9:00后登录“公招平台”,在“招聘进度”下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2. 线上综合业务考核

  1 线上综合业务考核时间和内容

  线上综合业务考核(以下简称“线上考核”)由石景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通过微格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时长30分钟,其中微格课不低于15分钟,答辩2-3题,微格课和答辩成绩分别计算,并按微格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方式计算线上考核综合成绩。

  非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等内容,共4题,总时长30分钟,其中2道题考核专业知识,2道题考核综合素养,并按专业知识成绩占70%、综合素养成绩占30%的方式计算线上考核综合成绩。

  线上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网络等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公布线上考核综合成绩

  线上考核综合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线上考核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线上考核综合成绩在“公招平台”和“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通知公告栏公示。

  3. 资格复审

  对线上考核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线上考核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须持材料

  ▲ 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报名表》(“公招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 身份证、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 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提供有效期内的笔试合格成绩单或考试合格证明;

  ▲ 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 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将复审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体检考察。

  4. 体检、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果体检考察不合格,在线上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顺延。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index.s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注意事项

  1.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邮件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参加线上考核需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经核实无误后,可进入线上考核环节。由于采用线上考核,考生应提前自备线上考核所需视频工具等并确保线上考核期间正常使用。因考生一方原因造成电话联系不畅或视频信号故障影响线上考核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如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6.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材料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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