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导语 北京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生育保险满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①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②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③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北京生育保险相关说明

  ①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等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的男女职工均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②按照本市政策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领取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的手术医疗费用。

  ③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只可报销计划生育的手术医疗费用,如输精管结扎术、输精管复通术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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