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①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根据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①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②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③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①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领取方式

  生育津贴由参保人所在单位发起申领,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缴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所需材料

  (1)“分娩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2)“引、流产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①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②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③参保人员《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领取时间

  根据单位办理申领时选择的发放渠道相应确定:

  ①选择用人单位发放的,单位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

  ②选择银行代发的,生育津贴款项于申领次月15日发放到申领职工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获北京生育津贴网上办理/申请材料下载入口、领取流程、怎么计算能领多少钱(计算公式/方法)、多久到账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