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导语 2024北京各区公租房项目有哪些?公租房房源将面向北京各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残家庭、大病家庭专项配租。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房源,将一并纳入配租房源中。下面是详细各区配租公租房项目。
【更新时间:2025年1月11日】
2025年1月北京朝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快速配租公告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房源(无燃气),面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一)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简介
马泉营项目(香江北岸)坐落为崔各庄乡马泉营C座,租金标准为51元/㎡·月,本批次配租房源无燃气。
1.小套型房源:建筑面积为34.90平方米--40.36平方米;
2.中套型房源:建筑面积为48.84平方米--64.94平方米。
(二)平房乡政府泓鑫家园项目简介
平房乡政府持有的泓鑫家园项目坐落为平房乡东坝中路40号院,租金标准为49元/㎡·月,本批次配租房源无燃气。
小套型房源:建筑面积为32.20平方米--36.76平方米。
(三)相关情况说明
1.由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运营的马泉营(香江北岸)项目作为试点将部分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上的无燃气开间户型划分为中套型。其它房源的套型是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2.承租家庭交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3.上述项目户型介绍详见附件1。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25年1月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朝阳区轮候家庭。
(二)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0:00--2025年1月14日17:00。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三)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home),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租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请需要协助登记家庭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配租标准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以下标准开展:
(五)登记注意事项
1.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可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登记家庭只可在应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登记套型。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例如: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小套型的登记家庭,仅可选择中套型或小套型其中一个作为登记套型,如选择中套型作为登记套型,则将纳入中套型登记家庭排序选房。)
3.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登记家庭,仅可选择中套型不能选择大套型作为登记套型,并纳入中套型登记家庭排序选房,请谨慎考虑后参加意向登记。
4.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5.廉租住房资格备案家庭在登记上述项目时,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申请,获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6.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7.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六)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七)选房顺序公示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bjchy.gov.cn→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三、选房安排
产权单位将按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轮候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一)产权单位将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组织选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二)产权单位将依据公示的最终选房顺序开展选房工作;
(三)选房时按照中套型、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四)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2.根据上述规定,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3.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的备案家庭不能参加本次快速配租,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不能参加本次选房。登记家庭可向户籍所在街道(地区)住房保障窗口查询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记录情况。
4.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四、资格复核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朝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视为放弃签约,将被记录,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chy.gov.cn→公示公告→朝阳住保)
五、其他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一)政策咨询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64186113
(二)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1.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52802138
2.平房乡泓鑫家园项目:87538655
(三)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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