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秋季北京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南(条件+时间+材料)

导语 2021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10月13日开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18日。更多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2021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条件

  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0月13日(周三)9:00至18日(周一)16:00点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10月19日(周二)至11月2日(周二)期间

  各高校对本校申请人员进行7天公示。

  11月3日(周三)前

  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完成对申请人员的公示、体检、认定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表决等相关工作。

  11月3日(周三)至11月4日(周四)

  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1月4日(周四)至11月5日(周五)

  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1月12日(周五)起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

  11月20日(周六)至21日(周日)

  进行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1月25日(周四)起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12月20日(周一)起

  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

  ① 申请人与其所在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

  如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未体现教师岗位名称,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有效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需加盖学校公章。

  ② 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学历在网上报名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网报系统中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博士毕业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当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已比对成功的,以及博士毕业申请人、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无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④ 申请人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博士毕业申请人和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无需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无需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本科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公章)。

  ⑤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为副教授、教授申请直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证明原件或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 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原件,有效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1月2日

  ⑦ 申请人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照片统一放入1个信封

  ⑧《北京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1份,按“报名号”升序排序

  ⑨《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1份

  ⑩《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结果》* 1份

  * 内容可登陆北京市教委官网下载

  (二)授权委托认定高校

  ①《北京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1份,按“报名号”升序排序

  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1份

  ③《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公示结果》* 1份

  ④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专业评议组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的评议结果(需有专家意见、签字)

  ⑤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的表决结果(需有专家意见、签字)

  ⑥ 申请人标准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补发、换发证书的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相关材料于秋季报送申请认定材料时一并报送

  * 内容可登陆北京市教委官网下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认定】获2023北京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入口、时间安排/指南/材料/流程、体检机构、证书领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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