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中其它待遇情况

导语 北京失业保险除了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同时生病可享受医疗补助金、死亡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开支: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

那么除了失业保险金以外,其它待遇是怎样的,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1、失业保险金中的医疗补助待遇是怎样的?

医疗补助待遇
本人缴费年限 医疗补助金比例 限额 危重病特困补助 生育待遇
满1年不足5年 补助60% 累计不超过失业金60% 超出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部分,一次性补助 80% 。但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失业金200% 。 生育、计划生育措施的直接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100% 补助。
满5年不足10年 补助65% 累计不超过失业金65%
满10年不足15年 补助70% 累计不超过失业金70%
满15年不足20年 补助75% 累计不超过失业金75%
20年以上 补助80% 累计不超过失业金80%

2、失业保险金中关于丧葬补助的待遇是怎样的?

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情况 基数 计发月数
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1人 死亡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6月
2人 9月
3人以上 12月

3、失业保险中的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的待遇是怎样的?

职业培训、介绍待遇
1.免费享受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可申请补贴
2.免费参加职业指导培训;
3.免费享受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服务;
4.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先支付,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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