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导语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四、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
1.每月申报时间为1日~20日办理
2.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的复印件
3.到朝阳区社保中开具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
4.汇总所有单据(各种单据分开门诊、急诊、住院)数量和票据金额,填写《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加盖公章。
5.《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加盖公章。
6.工伤职工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携带填写好的《北京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交到朝阳区社保中心,然后由朝阳区社保中心报市医保中心审核。
7. 所有审核无误后,填写医疗费用申报回执单,加盖公章。
8.通知工伤职工或家属领取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