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业务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不受理个人申办。用人单位核查申报材料无误后,在系统中审核、提交申请,由注册时系统授权的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区受理部门申请办理。
密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密云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未开通《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的单位需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注册单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密云区居民可在申请工作居住证之前详细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首次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年有效期满后符合办理条件的,不再进行续签,其证件有效期自动延续。延续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第二次及以后续签仍需正常申报,用人单位在申请人证件有效期前后30日内可办理续签手续。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大兴区办理工作居住证实行年度需求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应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于每年第四季度申报下一年度的办理需求。申请单位登陆系统(单位首次申请,需进行系统注册)为符合申请条件员工创建个人用户。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信息后提交新办申请。
大兴区办理工作居住证实行年度需求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应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于每年第四季度申报下一年度的办理需求。申请单位对个人填报系统信息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系统上报,向属地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聘用单位、持证人有基本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工作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逾期未办理的,暂停聘用单 位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并进行自查整改。
已取得工作居住证且 3 年有效期满申请办理续签的,应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 30 日内办理续签手续,申请单位在北京人才工作网进行续签申报,系 统提交 24 小时后,经办人携单位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到昌平区人社局业务经办部门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单位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应在北京人才工作网-“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注册”进行注册申请,经办人携单位相关材料于 30 日内到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经办部门进行审核。
证件有效期满后用人单位仍继续聘用的,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由用人单位在系统发起续签申请,并向顺义区工作居住证受理窗口提供续签证件材料,待审核通过后,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延续3年;
在顺义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累计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没有参加任何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证件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证件有效期30日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工作居住证自动失效。申请人最近一次持证期间(3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单位与聘用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