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的电子材料印章清晰、内容完整(含封面、编号页)、不得有遮挡;内容连续、方向正确;格式为PDF扫描件。所有打印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材料除外)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专用章。
申请人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原申请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原申请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60日内,及时在系统中“解除员工关联”,员工证件在系统中进行挂起,系统挂起期间个人证件暂为失效状态。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跨区信息变更实施全程线上办理;上传的电子材料印章清晰、内容完整(含封面、编号页)、不得有遮挡;内容连续、方向正确;格式为PDF扫描件。
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跨区信息变更(单位主管部门变更)设定依据有《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等文件。
证件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需预留20个工作日用于审批),超过证件有效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证件将自动失效 (需重新办理工作居住证)。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企业纳税地为本区但工商注册地非本区的,除上传正常所需申报材料外,还需上传本单位近期缴纳税费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含涉税信息查询告知书或企业税收完税凭证,其中涉税信息查询告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专用章)。
证件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需预留20个工作日用于审批),超过证件有效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证件将自动失效 (需重新办理工作居住证)。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