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区公租房申请对象有哪些?
导语 一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及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家庭。
北京门头沟区公租房申请对象有哪些?
2025年第二批北京门头沟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
大套型配租对象:
一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及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家庭。
二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优抚、老龄优先人员(不包含一组人员)。
三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普通人员(不包含一组、二组人员)。
中套型配租对象:
一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
二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优抚、老龄优先人员(不包含一组人员)。
小套型配租对象:
小套型按照门头沟区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情况进行顺延配租。
三、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特别提示: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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