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公租房配租对象及原则

导语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4个,房源共计465套。其中,大套型97套,中套型292套,小套型76套。

  》》 2025年2月北京西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公告

  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5年1月27日(含)前通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二)配租登记时间

  2025年2月17日10:00—2025年2月19日17:00

  特别提示: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三)配租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home),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街道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配租标准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特别提示: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登录成功后如系统显示的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家庭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五)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按配租套型标准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六)分组及配租排序原则

  1.分组规则

  本次配租登记家庭分为两组,分别为第一组、第二组。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获得西城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2.排序规则

  以上各组家庭按下列规则排序:

  第一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第二组家庭: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

  (七)配租登记及选房顺序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登记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xch.gov.cn/)公示;最终选房顺序另行公示。

  》》非京籍公租房备案编号怎么申请?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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