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经开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住房二次申购登记公告
导语 北京智汇英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10:00至2024年08月28日17:00。
2024年北京经开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住房二次申购登记公告
北京智汇英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10:00至2024年08月28日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项目四至为:东至通州物流园八号路,南至兴贸一街,西至通州物流园七号路,北至兴贸北街。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5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2.46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房10.53万平方米。住宅总套数1312套(含回迁房173套),共有产权房1139套,本次配售房源304套,分别为建筑面积约120㎡三居41套,约90㎡二居259套,约70㎡一居4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25500元/㎡。
二、申购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截止申购登记结束时应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3.非京籍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截止申购登记日期最后一天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销售对象
1.第一组
在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中就业的申请家庭。
认定标准:申请人所在企业属于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 网申开始前一个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第二组
第1类:通州区台湖镇、马驹桥镇;大兴区瀛海镇、旧宫镇、亦庄镇、荣华街道、博兴街道户籍无房家庭。
认定标准:以申请人户籍在上述所在地为准。
第2类:在经开区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就业且社保缴纳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请家庭。
认定标准:申请人网申开始前一个月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地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3类:为亦庄新城发展提供服务的各有关单位就业的申请家庭。
认定标准:服务于亦庄新城建设发展的企业事业单位,经开区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街道、各驻区职能局、各专业公司、国家及北京市派驻经开区各部门,承担经开区六十平方公里范围内公安主体责任的单位,经开区内公办(含私立非盈利性)学校、公办非盈利性医院,经开区管理的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经管委会批准的其他单位等在职在编且截止申购登记日期最后一天试用期满的职工,申请人提供截止申购登记日期最后一天在本单位试用期满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请第二组第1类、第3类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将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亦城亦嘉营销中心。
(1)报送时间:2024年08月08日10:00至08月22日17:00
(2)报送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贸一街1号院8号楼亦城亦嘉营销中心
(3)报送内容:
第二组第1类报送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第二组第3类报送主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在本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举例:若申请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销售价格为25500元/平方米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90平方米×25500元/平方米=2295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70%。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所在企业情况、户籍情况进行联网审核。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一组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为集成电路产业进行审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负责对第一组、第二组第2类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属地公安部门对第二组第1类申请人的户籍情况进行审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二组第3类申请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因个人原因网申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复核。
(四)在申请家庭选房后,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选房。
(三)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四)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建设单位,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房屋交付、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共有产权住房剩余房源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七)选房顺序号确认后,如果出现审核资格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房,该选房顺序号作废,后续选房顺序号自然递补。
(八)亦城亦嘉家园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智汇英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九)本公告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fZtqJAN4cCiV_kEMQKhcw 提取码:ypug,如对现房买卖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8月28日17:00前反馈至kfqgycq@126.com
网申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咨询热线:010-69500166(早9:00-晚17:00)
监督电话:(早9:00-晚17:00)
010-67880187
010-67888929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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