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犬在北京禁养?养狗要注意这10个问题
导语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同年,原北京市农业局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标准。
按照以上规定,北京养犬分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区域是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
还有大白熊犬、威玛猎犬、雪达犬、猎狐犬、寻血猎犬、沙克犬、灵缇、苏俄牧养犬、巴仙吉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长须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古典英国牧羊犬、松师犬、斑点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梗、伯德梗、凯利兰梗等犬种。
但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
2. 一般管理区有养犬限制吗?
并不是说,一般管理区就可以饲养烈性犬和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只的。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另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
北京市还有规定,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
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3. 如果带着狗跨区搬家,需要注意什么?或者狗走丢了,怎么办?
根据北京市规定,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应当将犬送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4. 哪些人能养狗?
根据北京市规定,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5. 养狗得注意办理什么手续?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5. 养犬缴纳管理服务费吗?
北京市规定,个人养犬要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l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对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一般管理区内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 怎样办理年检手续?
养犬人在年检时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并缴纳管理服务费。公安机关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正确无误后办理年检手续,并在养犬登记证上加贴养犬年检标志。
养犬人也可通过“平安北京”及“首都治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进入“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后选择“北京警务-网上北京市公安局-治安业务-养犬管理”,注册登录后网上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也可进入“首都治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中选择“服务-养犬管理”,注册登录后网上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
7. 违反规定会面临什么处罚?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如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对于违反规定在禁遛区遛犬、外出遛狗未束犬链、携犬乘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且未为犬戴嘴套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此外,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
另外,《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对多次被举报或者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养犬人因违反本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在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8. 狗咬人会负法律责任吗?
自家养的狗伤人,会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流浪狗咬人,能查明有原饲养人的,由原饲养人承担。如果无法查明饲养人,要看有无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流浪狗进入小区就属于物业管理范畴,发生损害的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另外,如果狗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法律还有可能会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基于饲养条件、饲养环境等情况,烈性犬咬伤咬死多人的,狗主人还有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9. 出门遛狗或者出门遇见烈犬应注意什么?
在户外,当遇到没拴狗绳的狗时,保持稳定不动会让狗觉得安全,越动会让狗越有想要扑咬的欲望。另外,面对违反规定养狗的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个人在养犬前要做好心理准备。在领养或购买后,尽快完善养犬手续,做好疫苗接种措施,遵守大型犬、烈性犬不能出户的规定;在遛狗时,要遵守不去一些公共场所的规定,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10. 被没收的狗,可以去认领吗?
北京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7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对病死犬,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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