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政策(额度+流程)
导语 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北京租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2023年6月5日起,北京实施公积金租房提取新规定
▶新规定:租住本市商品住房
1、未提供租房发票的,经告知承诺后,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
2、提供租房发票,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提取额度:
1、无发票提取:每月提取限额2000元
2、提供发票的
✔若月租金>月缴存额,按月缴存额提取;
✔若月缴存额>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
▶提取平台:推荐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线上申请。如上网不方便,也可到任意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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