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院需要选择吗?
导语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京津冀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就医,需要选具体的定点医院就医吗?
答: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门诊慢特病就医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
北京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1.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
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备案手续,每个病种可在本人异地就医备案的统筹地区内选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特殊病种”备案后,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一份“备案单”交还参保人员。
2.在就医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治疗。
津冀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认定和登记(备案)流程可咨询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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