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导语 北京医保发布《京津冀医保部门助力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三地参保人员就医更加便捷》,2023年3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到三地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买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北京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1.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
参保人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备案手续,每个病种可在本人异地就医备案的统筹地区内选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特殊病种”备案后,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一份“备案单”交还参保人员。
2.在就医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治疗。
津冀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认定和登记(备案)流程可咨询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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