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时夫妻一方不符合条件可以吗
导语 借款申请人满足规定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中有一方满足条件即可,详见正文。
北京公积金贷款审核时夫妻一方不符合条件可以吗?
答:夫妻中有一方满足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核定贷款额度时不考虑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一方的收入。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序号 |
借款申请人住房及贷款情况 |
适用政策 |
1 |
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
首套房贷款政策 |
2 |
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 |
二套房贷款政策 |
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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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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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 |
不予贷款 |
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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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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