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到机动车号牌后临时牌照还能用吗?
导语 属于未销售的或者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北京收到机动车号牌后临时牌照还能用吗?
答: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情形: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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