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流动人员档案怎么认定的?
导语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主要由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政策规定开展管理服务。
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联审认定”流程制定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服务事项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联审认定
服务对象:具有双份或多份档案、自持档案以及其他需要联合审查认定档案的人员
经办机构: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经办流程图:
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提交材料: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仅供查验)
(二)联审认定申请表(归入本人档案)
(三)人事档案(自持提供)
三、数据使用情况
大数据使用情况:北京市户籍人员登记信息查询接口
电子证照使用情况:无
四、告知工作
办结时限: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属疑难复杂情况的,可相应延长办理期限
告知方式及告知时间:现场告知
其他需要服务对象操作或者知晓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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