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在外地急诊就医手工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导语 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清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本市参保人员在外地急诊就医,回北京手工报销时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当参保人在外地门(急)诊、急诊留观室或住院治疗发生费用之后,在申请报销时需提供相应类别的医疗收费票据、门诊处方(不提供门诊处方的地区,可提供在定点医院当次就诊时有记载的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单、费用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等材料。
➤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北京市有以下4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3)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参保人员;
(4)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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