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导语 北京市医保局8月19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用个人账户支付?

  1、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个人自付的费用;

  2、购买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

  目前,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由个人负担。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

  ✔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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