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擅自出租有什么后果?

导语 2017年,《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其中明确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擅自出租有什么后果?

  《通知》明确,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如发现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机构和个人,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个人信息将被录入管理系统作为不良记录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经代持机构同意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或欠缴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的,应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代持机构返还违规期间政府产权份额的租金定额收益。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违反本通知规定拒不改正的,代持机构可暂停办理该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

  ➤通知原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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