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开展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的通知
导语 北京就开展2021年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如下,具体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等详细内容见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关于启动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现就开展2021年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工程师:在大兴区范围内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在大兴区所属科研机构或在大兴区注册的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在大兴区所属科研机构或在大兴区注册的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不受学历、资历、职称限制,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
1、曾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2、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3、曾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4、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直通车”评审。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或市(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且排名前三名的完成人;
3、作为主要作者,在本领域出版过3部重要学术著作,或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
4、作为前三名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或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作为前三名标准起草人,研究制定了国家标准,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直通车”评价。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或市(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3、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市(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4、在本领域独立出版3部以上重要学术专著,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三、申报流程
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全市职称评审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优化,职称申报系统同步升级改造。请申报人认真阅读以下申报流程,合理安排信息填报、单位公示和提交系统的时间,以免影响顺利申报。
(一)个人网上申报
即日起至7月26日,符合参评条件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实名注册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照片。
特别提醒:申报人须在7月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单位审核、单位公示、上传材料等全部过程。因申报人员较多、上传材料量大,请申报人提前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可能因系统拥堵等原因提交失败。
(二)提交单位审核
申报人在职称申报系统成功提交申报信息后,下载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公示模板等材料,并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后,提交工作单位审核。
特别提醒:申报人应为下一步所在单位审核公示预留充足时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免影响后续申报,建议7月15日前提交单位审核。
(三)单位推荐公示
申报人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信息表、履职情况及相关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申报信息表上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在申报信息表和公示材料上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建议7月22日前完成公示。
(四)提交网上审核
申报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即7月26日)前,将申报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公示材料等逐页拍照上传系统,并点击确认申报信息后,等待工作人员后台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上传和确认操作。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机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补正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工作单位重新公示后上传系统。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区域审核推荐
申报人在7月26日至2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将现场审核材料(材料清单附后)报送至以下地点进行审核。
1、审核地点
(1)注册在生物医药基地的企业,报送至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大兴区天河西路19号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203室),咨询电话61251267。
(2)注册在新媒体产业基地的企业,报送至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大兴区广茂大街9号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217室),咨询电话81217790、81217785。
(3)其余企业,报送至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兴区永华南里9号楼一层大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6号窗口),咨询电话81298994。
2、现场审核材料清单
(1)申报信息表(原件一式四份,电子版一并报送),诚信承诺书、公示材料(原件各一份)。
(2)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按照下列内容及顺序整理、提交):
申报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申报人身份证(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参加社会团体及职务的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人才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所获科技(科研)奖项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
承担重大项目、课题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书首页、各方签章所在页、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页、结题验收报告等。项目书或文件附录“项目职务”中无申报人员姓名的不予承认,未结题的项目请勿填写);
专利、标准制定相关证书(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发表论文(需包括目录页、版权页和本人论文所在页)、出版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
“个人情况补充说明”证明材料。
有关情况说明: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并用彩色荧光笔明显标注后折页,所有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3)推荐意见表(原件一份,电子版一并报送)
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需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纸质版加盖清晰的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4)委托评审函(原件一份)
仅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需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写明委托评审理由,并加盖清晰的印章。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纸质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3、推委会审核推荐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推委会进行推荐,并将通过推委会推荐的申报人名单及相关材料分别报送相关评审机构。
(六)后续工作安排
后续个人缴费、答辩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获取电子证书等环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安排为准。
四、联系方式
区域审核推荐,可咨询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298994。
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
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及申报具体要求,可咨询各职称评审服务机构:
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直通车”:63959121。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直通车”:55577979。
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直通车”:64859050。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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