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没及时发现公积金跨年清册录错了怎么办
导语 北京单位为职工多缴的可以到任意公积金管理部门或银行代办点办理“申请退回”,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如果单位未及时发现跨年清册录入失误,导致为职工多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1.为职工多缴,可申请退回
单位申请将多缴的款项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回单位账户的,需征求职工本人同意后,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单位为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划回单位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2.为职工少缴,应及时补缴
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将职工缴存基数调整正确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为其办理差额补缴。
①网上申报时,“补缴类型”应选择“差额补缴”,录入补缴信息后点击【确认申报补缴清册】即可。
②柜台办理时,单位经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③选择托收方式缴款的,托收日自动托收完成补缴。
④未选择托收方式缴款的,单位还可通过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和现金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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