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领完失业补助金后还可以再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 失业人员领取完失业补助金后不可以再申领失业保险金,同一个失业期内只能申领其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失业人员领取完失业补助金后是否可以再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不可以。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的申领条件均不一样,失业人员在同一个失业期内只能申领其中一项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计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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