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夫妻间机动车所有人变更申请
导语 在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可进行取消申请操作。申请人(转出方)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点击“取消申请”,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Q1如何取消夫妻间机动车所有人变更申请?
答:在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可进行取消申请操作。申请人(转出方)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点击“取消申请”,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Q2、如何修改申请?
答:未完成意愿确认前需要修改申请信息的,可在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间,由申请人(转出方)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修改申请”逐步操作即可,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完成意愿确认且已提交申请后,需要修改申请信息的,可在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申请人(转出方)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修改相关申请信息再次提交;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Q3、怎么查询个人资格审核结果?
答:每年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当年4月9日9:00起查询,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当年11月9日9:00起查询。登录小客车摇号网站,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Q4、个人资格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答:每年1月1日-3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当年4月23日前,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当年11月23日前可在网站登录小客车摇号网站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系统操作或由申请人(转出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当年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Q5、审查通过的,如何打印《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审核表》?有效期是多长?
答:登录小客车摇号网站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可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
Q6、婚姻状况核查未通过、未按时提交公证书、或逾期未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的,还能申请变更或转移登记吗?
答:可在下一个申报期间内再次提交申请。
Q7、在窗口申请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
注: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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