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证补办申办条件及材料
导语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大家可以查看下面的文章。
北京离婚证补办申办条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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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携带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
(一)内地居民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簿、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二)现役军人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
3、《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港澳台居民携带
1、有效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四) 华侨携带本人有效的中国护照。
(五)外国人携带本人有效的护照。
(六)离婚登记查档证明
补领离婚证书应提交原离婚登记查档证明。
(七)身份证件号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号码变更证明
(八)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原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2、原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外国人的,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及入籍证明(所在国出具的入籍证明应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提交非中文文本的应同时提交同本同格式的中文翻译件);
3、原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军人的,无需提交证明;
4、原结婚登记时为军人,现为内地居民的,无需提交证明。
(九)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均需A4纸复印件1份,建议您提前准备;
(十)离婚证件照
本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2张。原离婚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应重新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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