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昌平区非京籍入学五证如何审核

  非京籍入学五证是哪五证:务工就业证明、实际居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登记卡)、无人监护证明

  2018北京昌平区非京籍五证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证明

  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目前为正常缴费状态,或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且目前为正常缴费状态,同时在昌平区自有商品住宅(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申请审核时须提供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同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 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代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近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3.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昌平区登记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代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近3年内在工商部门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注册单位所提供证明材料无效。

  二、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18年5月31日)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 申请人自有商品住宅的,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规划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17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商品住宅的,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平房一间改多间,以及房屋面积过小、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

  1. 适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

  2. 如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2017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因到期签注、卡换证、签注换证等原因申请换领证(卡)的,新旧证(卡)间隔不超过60日。

  2. 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地址与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 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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