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办理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京科政发[2001]657号)

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64874216

网址:http://www.bjk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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