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朝阳门街道办理纳税人延期申报及延期缴纳税款
承办单位名称 | 朝阳门税务所 |
办事依据 | 京地税法[2002]171号文件 |
办事范围 | 办理相应业务纳税人 |
办事手续 | 1、《北京市地税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自然灾害的灾情报告;(2)遇到以外事故,由法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执行通告或事故证明;(3)国家机关经济政策调整的依据;(4)贷款拖欠情况说明及所有银行对帐单、财务报表。不收费。 |
办理地址 | 地安门东大街56-2号 |
乘车路线 | 104、108路宽街下、13路锣鼓巷下 |
办理时间 | 8:30-17:00 |
联系电话 | 84042781、84042782 |
监督电话 | 64069723 |
传真 | 8401583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