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预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得到批准之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名称预先登记,以保护名称专用权和防止重名。
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a、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印制,由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b、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c、企业登记注册委托书。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得到批准之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名称预先登记,以保护名称专用权和防止重名。
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a、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印制,由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b、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c、企业登记注册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