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证合一办理指南(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导语 自2016年9月26日起,北京市在现有“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9月26日起,新设立企业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五证合一”那五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更换申请书
2、联络员信息
3、财务负责人信息
4、各类证明: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5)统计证正、副本
注意:第四项中有证书尚未办理的,出具未办理声明书。若证书遗失,则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若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则在提供报纸的基础中,出具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在新设立的“五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填写一张涵盖市场监管(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五个部门相关内容的申请表
2、通过审核:
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申请信息录入企业注册登记系统,进入联合审批流程。
注意: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市场监管登记窗口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办通知书》。
3、发放证明:
申请人凭《“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或有效证件到综合窗口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申请资料原件由市场监管部门保存,在申请人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原件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复印。
“五证合一”办理时间:从9月26日起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8年1月1日以前,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企业需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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