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港澳通行证加急办理
导语 北京市港澳通行证加急办理?需要一些什么材料?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一、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二、加急申请受理范围及所需材料:
根据公安部文件规定,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并能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的,根据申请人要求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出国(境)处理丧葬事宜的,需提供境外医疗机构、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死者亲属关系证明,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照会、信函(原件或传真件)。
(二)出国(境)紧急就医的,需提供境内三甲医院出具的需紧急就医的诊断证明或者境外医疗机构预约证明,陪同家属需提供能够说明陪同人员与就医人员亲属关系的材料。
(三)出国(境)探望危重病人的,需提供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危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与患者亲属关系证明。
(四)出国(境)就学且开学日期临近的,需提供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
(五)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供有效的入境许可或签证。
申请出入境证件加急,需填写《出入境证件加急办理审批表》,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特殊情形
一、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毁,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二、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损毁或者失效,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向居住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一次或者二次有效其他签注。申请人除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外,还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