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常住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导语 常住北京的流动人口办理生育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双方为北京市常住流动人口的夫妻怎么办理生育登记?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双方均为本市常住流动人口的夫妻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确认的办理
1.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常住流动人口,可在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确认。
2.办理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的常住流动人口,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3.办理再生育确认的常住流动人口,应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外省市再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向本市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信息采集表》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为其出具《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