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团体签证补办或办理团签分离指南

  北京外国人团体签证补办需要什么材料?外籍人士在北京办理团签分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北京本地宝为您提供详细信息。

办理条件

因团体签证(以下简称团签)遗失、损毁或被盗抢申请补发,或因人道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办理团签分离(以下简称团分)的外国人

办理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

4、北京接待旅行社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5、旅行社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局)的中文公函并加盖旅行社公章。内容应包括:1.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补发或团分的事由;2.在华行程安排及停留期限;3.在华期间生活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担保。

6、申请补发的,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团签报失证明和旅行社打印的团签人员名单。

7、申请团分的,还应提交与分离事由相关的证明,如飞机延误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

8、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3、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3个工作日

4、告知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签证大队

办理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

咨询电话:010-84020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审批同意的,7个工作日办结(周六受理申请,不计为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年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由接待旅行社工作人员代为申请,并提交工作证或介绍信,以及身份证件。

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3、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6、接待旅行社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法规提示

1、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2、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5、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北京外籍人士办理居留证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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