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北京申请永久居留条件有哪些
导语 北京外籍人士怎么申请永久居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外国人在京永久居留申请对象如下:
(一) 夫妻团聚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二)亲子团聚
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婚子女,投靠中国籍父母或已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籍父母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三)亲属投靠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已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且申请人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四)特殊贡献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五)任职人员
1.执行国家重点项目的:
在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科研机构中,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 在四类企业任职的:
在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有同等待遇,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3.在重点高校任职的:
在北京重点高等院校担任教授、副教授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六)换发及补发
在《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批准在中国定居或被授予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证件有效期满的;证件内容变更的;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
受理时限:首次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
换发及补发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