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春节期间消费提示(附价格举报热线)
导语 春节期间,对于消费价格的举报电话是多少?常见价格违法行为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详细的举报热线及常见价格违法行为,供大家参考。
北京价格举报热线:12358
服务时间: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
受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
春节将至,北京市12358热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请看清标价后再消费,保存好票据。遇到价格纠纷,请拨打12358热线维护您的价格权益,热线将为您提供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并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您反馈受理情况。
特别向消费者朋友温馨提示:
一、出行提示
(一)自驾出行:2016年1月1日起,除了占道停车和P+R停车(换乘停车场),北京市其他停车收费全部放开;驾车出行,请将机动车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识牌的正规停车场,进场注意看标识牌的收费标准并索要停车计时单,出场按照标价付费;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占道停车场停车收费可实行计次收费。
(二)公交出行:乘坐公共交通,请留意上下车卡内余额变化,市政交通一卡通官网可查询消费金额及余额;乘坐出租车,请按发票显示的金额付费;乘坐飞机,航线旅客运输价格以机票价格为准,请留意有关退票的提示;乘坐火车,请留意发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发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车票改签后退票手续费按票面价格20%收取。
二、购物提示
(一)实体店购物:购买商品和服务,请核对价签与结算的价格是否一致;购买促销商品,请留意是否明码标价,请注意促销时段以及价格承诺是否完全履行;购买烟花爆竹,以实际标价为准。
(二)网络购物: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和服务,最终价格应以实际下单结算价格为准,如出现价格异议,请保留完整交易截图和银行发送的相关交易信息,包括相关时点页面完整截图。
三、就餐提示
(一)外出就餐:享受就餐服务,请查看菜谱价格和收费标准,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核对标价与结算价格是否一致;
(二)年夜饭等聚餐活动:应在预订时就菜品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约定,留存好点菜单、结算单、发票以及约定信息以备出现价格纠纷后的核实、核查。
四、旅游提示
(一)跟团旅游: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抵制过低报价及“零负团费”出游,明确团款价格及其所涵盖的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留存好各类票据。
(二)自行游览:请留意景区门票旺(淡)季价目表及优惠政策,自愿选择景区门票或者联票;参加景区的庙会、游园等活动,请注意活动门票价格是否明码标价,购买地方民俗、民族特色产品等请多比较,理性消费。
五、其他提示
(一)预付费卡消费:请对预付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价格约定等细节了解清楚;
(二)留意价格波动:节日期间企业用工成本上升,洗车、快递、家政等服务业的价格容易波动,接受服务前请注意服务价目表。
常见价格违法行为提示
一、商场购物
(1)商品和标价签摆放货签不对位;
(2)高于标价签标示价格进行结算;
(3)标价签标示的产地、规格等信息与产品实际不符。
二、网络购物
(1)购物网站宣传页面、商品详情页面标示价格高于实际结算价格;
(2)不标示或模糊价格附加条件。
三、外出就餐
(1)时令菜品只标示时令价等模糊表述,未标示具体价格;
(2)对于有偿提供的餐具和服务不明码标价,如消毒餐具价格、餐巾纸、服务费等。
四、机动车停车
(1)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
(2)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
(3)不执行军车、残疾人专用车等特种车辆免费政策。
五、交通出行
(1)购买机票时在票面价格之上加价销售,强制购买保险、租车券等问题;
(2)在购买火车票时强制购买保险,在免费退票时间内,收取退票手续费。
六、公园景点
(1)未经批准擅自涨价;
(2)不执行淡季价格标准;
(3)私自设立“园中园”收费;
(4)不执行价格优免政策。
七、洗车服务
(1)不明码标价,不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2)不按预付费卡约定的价格标准和方式收费。
违反价格行为的案例
一、不明码标价
2015年3月,金融街某餐厅在销售“招牌虾仁”(含量225克)和“招牌狮子头”(含量570克;两个装)两款外带半成品时,价格分别为“招牌虾仁”每袋68元、“招牌狮子头”每袋78元。经查,该单位未在餐厅大堂、包间内醒目位置以及餐单中对两款半成品进行明码标价。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对其进行了处理。
二、谎称涨价
某电商销售男装,网页标示“2014新款男士男装卡其色全国包邮最后一天!!!明天涨价158!速速抢购现售价:8.00”。经查,上述广告宣传连续5天出现在网页上,实际并未涨价。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对其进行了处理。
三、虚构原价
2014年6月28日,某电商销售金装特级腊肠475g+金装腊肉500g,促销页面标示“原价:89.8元狂欢价.8立即抢购”。经查,该商品自2014年6月12日上架时就开展上述降价促销活动,且一直按76.80元的价格销售,直到7月31日下架。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对其进行了处理。
四、特价无依据
某电商销售商品,网页标示“艾莱依羽绒服专柜正品清仓特价现售价:7”。经查,“清仓特价”促销活动时限为2014年10月8日至20日,该款商品10月8日之前没有销售,特价767元无从比较。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对其进行了处理。
五、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费
某消费者通过某网站购买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航线机票时,网上标价2100元,消费者实际行程单票面价格为1650元,网上收费明显高于行程单票面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经济处罚。
六、不按时计费一次性收取停车费
停车收费管理员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路侧停车收费时,应计时收费,但在实际收费时却按次计价收费,一次收取消费者20元。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责令停车经营企业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因司乘人员操作原因导致多扣乘客一卡通费用
某消费者在持一卡通乘车时,由于司乘人员在其上车时未按规定计站,导致消费者下车时刷卡器所计乘区间站数多于实际乘车站数,从消费者一卡通中多扣除0.5元。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未对超过1.2米的6周岁(含)以下儿童实行景区优惠门票
某消费者带孩子至某市属景区游玩,孩子实际年龄5岁半,但身高1.25米,景区应予以免费入园,实际却收取半价票。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责令景区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经济处罚。
九、未对园中园实行优惠票价
某消费者陪同老家来的71岁的老人(外埠)至某市属景区游玩,在进入园中园时应收取半价门票,实际却收取全价门票。价格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后,责令景区退还多收价款,并给予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