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etc速通卡平安代扣记账卡办理及使用指南
速通公司与平安银合作推出,速通记账卡账户与平安银行信用卡(包含原深发展信用卡)账户绑定,通行费从平安信用卡账户扣划,速通记账卡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通过绑定平安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实现代扣费业务;用户信用卡与速通记账卡账户绑定,平安银行负责按照速通公司传送的用户成功交易数据向用户结算费用。
办理手续
1. 客户持车辆所有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平安信用卡、车辆行驶证原件、驾驶车辆。
2. 平安信用卡开户人须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绑定的记账卡账户内可发行多张记账卡。
3. 仅限个人用户办理,平安信用卡的开户人信息需与车辆所有人信息一致方可办理,申请成功次月信用卡扣除标签费用300元。
充值方式
1. 用户可持速通卡,在客服营业厅采用现金、转账支票和银联卡等方式为速通卡续费。
2. 用户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为速通卡续费。
3. 用户可持速通卡,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发行的工行借记卡或新办牡丹交通卡,利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辖的ATM机办理续费。
4. 用户可持速通卡,在北京农商银行或邮储银行指定网点使用现金和本行卡,折为速通卡续费。
5. 用户可持速通卡,在北京银行商务终端机具们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为速通卡续费。
6. 用户可持速通卡,在中石化、中石油北京分公司指定加油站使用现金为速通卡充值、续费。
7. 服务网点续费一次性不低于50元。
使用说明
1. 消费发票开具
速通公司根据用户速通卡绑定的平安银行信用卡账户消费信息按月开具发票。每月第5个工作日后用户可到速通公司制定的营业厅开具上月使用平安信用卡账户支付速通卡消费的发票,可打印最近6个月(含上月)尚未打印的发票。
2. 预存通行费发票开具
2.1 在客服中心营业厅续费的现场开具发票。
2.2 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辖ATM机续费,可通过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辖的发票自助补打机打印近3个月的充值发票。
2.3 在北京农商银行网点柜台续费,现场开具发票
2.4 在北京银联商务终端机具续费,可通过大型银联商务终端机补打近3个月的充值发票。
3. 速通卡账户余额查询
用户可通过010-96011、010-87508050服务热线或者持卡到客服营业厅查询。
4. 消费查询
4.1 用户持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费额显示器将显示本次消费金额。
4.2 用户可登录客服网站www.bjetc.cn,凭卡号、密码登录,查询近六个月的消费记录。
4.3 用户可关注官方微信“速通卡”公众帐号,凭卡号、密码登录,查询近六个月月结单汇总。
4.4 用户可下载“乐速通”手机APP,凭卡号、密码登录,查询近六个月的消费记录。
5. 挂失
5.1 用户速通卡发生遗失,须携带车辆所有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委托书前往客服营业厅。
5.2 速通卡挂失办理生效时限为业务受理后24小时。
5.3 办理速通卡挂失需缴纳挂失费用50元。
6. 注销
6.1.用户办理速通卡注销时,需携带车辆所有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委托书。
6.2.用户速通卡注销应交回速通卡,如不能交回,则先行办理挂失手续
6.3.用户交回的速通卡发生人为损坏,需收取费用
7. 清户
7.1.用户需携带速通卡、完整预存通行费发票原件(大于等于 账户余额)、车辆所有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委托书,到客服营业厅办理速通卡账户清户手续。
7.2.在速通卡注销业务受理31日后,用户可办理速通卡账户清户结算手续。
7.3.速通卡账户退费以银行转账形式办理,退费日期以银行账户到账日为准。
8. 更换
用户的速通卡发生损坏,用户须携带速通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客服营业厅办理。属于人为损坏的,更换时需缴纳更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