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参保单位整体转移所需材料
导语 北京社保转出到外地需要什么材料?外地转入北京社保需要办理什么材料?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北京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转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单位最后一个缴费月的社保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单位公章;
3.《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4.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用人单位中,如存在正常领取待遇的区属离休人员,还应提供由转入区县财政局出具的同意接受区属离休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社会保险关系整体转入北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由转出区县开具的跨区转移证明(医疗保险);
2.《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转移区县经办业务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公章;
5.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基本户缴费的单位提供《开户许可证》,一般账户缴费的单位提供《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7.选择社保缴费的单位需提供与开户银行重新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选择银行缴费方式的需重新与社保中心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
8.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用人单位中,如存在正常领取待遇的区属离休人员,还应提供由本区县财政局出具的同意接受区属离休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办理业务时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填报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10)64077128
邮编:100009
地址: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