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的四类罪犯草案
导语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哪些是有可能被特赦的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
草案规定,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拟特赦:
①参加过抗战、解放战争的罪犯
②新中国成立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除外
③年满75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罪犯
④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获刑三年以下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