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盛嘉苑自住型商品房选房需携带的材料及证明
导语 中国铁建兴盛嘉苑自住型商品住房选房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去?本地宝小编整理了相关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中国铁建•兴盛嘉苑自住型商品住房 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承诺书》;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港澳台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外籍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如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等轮候家庭,应携带备案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