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入户相关政策问答
导语 夫妻一方北京户口,如何办理配偶在京入户?夫妻一方北京户口收养非京籍子女如何在京入户?
问:夫妻一方北京户口,如何办理配偶在京入户?
答: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
(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5)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是指在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含成人教育)后,又工作三年以上,且现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北京市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签发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现在工作单位任职手续,这两种申请人限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金融类企业、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进京,档案是需要调进京的。
目前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人员和农业户口人员夫妻投靠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1)结婚满10年,申请户口进京人员满45周岁;
(2)在京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非农业户口有无职业的界定,看本人有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有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有业人员,无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无业人员,如是无业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的全国统一式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如果在京一方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外企委托存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配偶系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如果在京一方在中央单位工作请向人力社保部咨询。
问:非京籍老人投靠子女如何在京入户?
答: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外省市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1)外省市非农业户口无业和农业户口老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在职人员符合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证。
(2)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子女在国外的,必须是取得永久居留权(即绿卡)或加入外国籍并注销国内户口的,方可办理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户。
(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房。
符合上述政策的,可到在京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夫妻离婚的,可以单独办理一方投靠子女在京入户。
问:非京籍子女投靠父母如何在京入户?
答: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户政策是:
(1)子女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2)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3)父母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问:非京籍子女投靠继父如何在京入户?
答: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外省市户籍小孩投靠继父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1)生母与继父结婚并共同生活满3年以上;
(2)小孩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生母监护抚养满3年以上(如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做公证需满3年),并与继父在京共同生活;
(3)继父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且未成年并判对方抚养3年以上;
(4)生母或继父在京有合法住房。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继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如有疑问,建议您与拟入户地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或派出所联系,以便能够详细了解情况,尽可能给您确切的答复,也可拨打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户政咨询电话87680101转2。
问:非京籍子女投靠继母如何在京入户?
答: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外省市户籍小孩投靠继母在京入非农业户口政策是:
(1)生父与继母结婚并共同生活满3年以上;
(2)小孩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生父监护抚养满3年以上(如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做公证需满3年),并与继母在京共同生活;
(3)继母身边无子女,包括: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再婚前只生育过一名子女且未成年并判对方抚养3年以上;
(4)生父或继母在京有合法住房。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继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如有疑问,建议您与拟入户地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或派出所联系,以便能够详细了解情况,尽可能给您确切的答复,也可拨打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户政咨询电话87680101转2。
问:非京籍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如何在京入户?
答: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京入户政策是:
(1)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本市户口,系原配夫妻,在本市无子女(指子女无本市户口),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外省市;
(2)孙子女(外孙子女)18周岁以下,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3)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小孩父母在京有合法住房。
(4)符合此政策的,可到在京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问:夫妻一方北京户口收养非京籍子女如何在京入户?
答: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目前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政策是:
(1)收养人无子女(指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
(2)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有绝对不孕不育症;
(3)被收养子女为14岁以下未成年人;
(4)收养人夫妻年龄均满30周岁的,收养子女需满5年以上(确立收养关系以办理《收养证》时间为准);夫妻年龄均满35周岁以上的,收养子女需满2年以上;
(5)收养人需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合法固定的住所,身体健康,具有教育抚养子女的能力;
(6)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指送养人有残疾、患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
符合此政策的,可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
问:私营企业法人、负责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如何在京入户?
答:根据北京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企业的负责人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私营企业人员进京入户。
(1)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企业的负责人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2)在城六区申请入户的,企业连续三年每年纳税80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近三年累计纳税300万元以上人民币;在远郊区县申请入户的,企业连续三年每年纳税40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近三年累计纳税150万元以上人民币。
(3)在城六区申请入户的,企业职工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在远郊区县申请入户的,企业职工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房。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政策的,可到您的房屋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户政大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