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补办离婚证(地点材料流程)

导语 本文为您介绍北京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申请补办指南。

办事说明:

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北京户口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换发/补办。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

2、该离婚登记在北京市或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

4、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双方身份证原件

(一方是境外一方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离婚证

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离婚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照片

本人两张两寸(3×4cm)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办理流程

1

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

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3

补发

.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及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当场补发离婚证)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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