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师资格证怎么换发(时间地点材料流程)
导语 北京教师资格证怎么换发?北京教师资格证换证需要什么?当教师资格证书出现毁损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等情况,需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下面是北京教师资格证换发时间地点材料流程相关信息。
办事说明: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错字、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办理条件
必须是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即可办理:
1、证书毁损影响使用;
2、证书相关信息变更;
3、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错字、污损、缺章等。
办理条件
申请表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资格证
原教师资格证书
照片
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办理流程
-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 2
审核办理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材料,需补充完善材料的要当面告知。经审核,符合换发的按程序办理。
- 3
特别说明
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填制内容,除信息变更和纠错之外,应与原件内容保持一致。证书上加盖批准换发证书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钢印。 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在证书备注页和个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缘由及补办时间。
换发证书所需空白证书,由各区县认定机构统一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申请,内容包括:需换发证书的类别、数量、人员登记等,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向教育部统一申请。换发的错损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办理机构签注“作废”字样监销。
办理地点
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由各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高校、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办理。
办理时间
与每年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时间相同(春季和秋季),一年两次。(具体时间请请咨询认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