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导语 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在北京提取租房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1月29日起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存三月即可提取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提示:
根据1月28日发行最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
提取材料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注: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提示:
2015年1月28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提取流程
- 1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 2
-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 3
-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所需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 4
-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 5
- 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提取额度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提示:
根据1月28日发行的新规定
第一,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二,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公布,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